关于要求各合作伙伴企业规范宣传行为的通知
浩达通(北京)通信技术有限公司
关于要求各合作伙伴企业规范宣传行为的通知
为保证良好的市场秩序,加强对各合作企业营销宣传的管理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的要求,远特通信作如下通知:
远特通信要求各合作企业规范经营行为,对外营销宣传时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。宣传内容做到真实准确,实行明码标价,对资费方案限制性条件以及有效期等需用户注意的事项,要履行提醒义务,确保用户明白消费。在除传统广告宣传媒介外,互联网广告、微信公众号等也适用《广告法》规制,各合作企业在微信、公众号中的商业性行为仍须遵循相关法律法规。
针对近日工商局投诉频发的合作企业虚假宣传等问题,远特通信要求各合作企业立即开展自查工作,切实规范宣传推广行为,不得片面夸大、滥用“最高级”、“最佳”等宣传用语或混淆优惠幅度,不得以远特通信的名义进行虚假宣传、不得滥用远特通信注册商标、不得超范围使用远特通信的标识和业务品牌误导用户。
远特通信希望与各合作企业诚信合作,促进业务发展,实现双方互利共赢,提高企业效率和服务水平。在合作期间远特通信将在市场履行监督义务,凡属违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方式,必须立即停止发布、张贴。如警告后仍不改正违规行为的,远特通信将有权对违规合作企业采取关停工号、扣除佣金及罚款等措施。如有构成犯罪的,远特通信将配合执法部门追究违法者的刑事责任。
浩达通(北京)通信技术有限公司
2019年5月13日